灭火器零部件检查后,更换灭火器的密封件和损坏的部件,但不可以换灭火器筒体和器头主体,所有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应采用原制造商提供和推荐的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产品,并应按照下列要求更换和修理备件:
(1)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铭牌完整,有局部漆皮脱落的。进行补漆,补漆后确保漆膜光滑、平整、色泽一致,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点,涂漆不得覆盖铭牌。
(2)更换变形、变色、老化或者断裂的橡胶、塑料件;更换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确保符合密封要求。
(3)更换具有外表面变形、损伤等缺点、压力值显示不正常、示值误差不符合规定的压力指示器。并确保更换后的压力指示器与原压力指示器的类型、20℃时工作压力、三色区示值范围一致。
(4)更换具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点的喷嘴和喷射软管。并确保防尘盖在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者击碎。
(5)更换有严重损坏、变形、腐蚀等缺点的灭火器的金属部件,更换有明显缺点的储气瓶灭火器顶针。
(6)更换具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点的灭火器虹吸管、储气瓶式灭火器出气管。
(7)更换水压试验标不合格且长久标记不符合规定的储气瓶,并报废处理原储气瓶。不符合要求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瓶的超压保护装置应更换。
(8)更换已损坏的水基型、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
(9)更换已损坏的推车式灭火器的车轮和车架组件的固定单元、喷射软管的固定装置。
(10)更换车用灭火器制造商规定的专用配件。